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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各家的起源 (第2/6页)
们主张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法典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儒者强调的道德惯例上。 第六是道德家。这一家的人把它的形上学和社会哲学围绕着一个概念集中起来,那就是“无”,也就是“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德性,这就是“德”,翻译成英文的virtue(德),最好解释为内在于任何个体事物之中的wer(力)。这一家,司马谈叫做“道德家”,后来简称“道家”。第一章已经指出,应当注意它与道教的区别。 刘歆及其关于各家起源的理论 对“百家”试行分类的第二个历史学家是刘歆(约公元前46—公元23)。他是当时最大的学者之一,和他父亲刘向一起,校对整理皇家图书。他把整理的结果写成附有说明的分类书目,名为《七略》,后来班固(公元32—92)用它作为《汉书·艺文志》的基础。从《艺文志》中可以看出,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在结论中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句话是说,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 这个分类的本身,并没有比司马谈的分类前进多少。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1738—1801)、章炳麟(1869—1936),大大发挥了刘歆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义,是主张,在周朝(约公元前1122—前225)前期的社会制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就是与这个部门有关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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