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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5 (第3/4页)
在这年头,写信似乎已经成了稀罕物,哪怕中学生表白,也不像当年那样往人家抽屉里塞情书了。 但在元嘉看来,信的意义是并非只是单纯的承载信息数据而已,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象征。 哪怕在聊天框里输入过再多的话,给别人带来再多的感动,都会随着聊天记录的不断增加,顶到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而亲手写上一封信,带来的感觉会更加的真实完整,因为这是一笔一划亲手写出来的,像是一把随时可以唤醒记忆的钥匙。 也许再过个十年八年,当栀子无意间打开抽屉时,看到有这么一封信的存在,在时光的沉淀下,再次读起这封信时,一定比第一次要体会到更多的感性和温柔。 这就是慢生活的意义,简单却又最值得回忆。 元嘉从笔筒里拿出来一支钢笔,打开笔帽,在草稿纸上划了划,留下一道道墨蓝色的如丝般墨迹。 提笔,落字。 都说字如其人,元嘉的字写得十分漂亮,光是看着那一个个字从笔下出现,就是一种享受。 栀子的字是小巧可爱的,像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充满了含蓄的味道。 元嘉的字就要有力的多,不是那种带着锋芒的刚劲,而是给人十分内敛温柔的感觉,像是他的性格,一手字犹如娓娓道来,看起来尤其自然舒服。 写好之后,他轻轻吹了吹墨迹,等完全干了,才整齐地折好,小心翼翼地装到信封里,跟那些栀子花瓣放到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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