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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4/4页)
交错在一起,汗水飞扬交织,起跳,跑动,一切都是为了追逐那颗在这样的场地相比太过于渺小的篮球。 “我喜欢将这些称之为青春,事实上这里就是它的代名词。因为总是能够让人回想到第一次触摸篮球的兴奋,第一次投入篮筐中的激动,第一次胜利的快感,第一次失败的痛苦。”早苗优看着这个场地,眼中多多少少有些怀念,但他并没有在这里打过篮球,一次也没有。 早苗优只是想起了在美国时,他和自己的篮球伙伴们只是一只刚刚成立而且默默无闻的队伍的时候,那个时候没有教练,没有NBA,没有赞助商,没有商业篮球。 因为这些都不是他们那个时候打篮球的理由。 油漆已经褪色,篮筐上的网也已因为时间的关系磨损,周围是被街头艺术家涂得五颜六色的老旧墙砖,地面是水泥,用粉笔画出来的边线,每逢下雨都需要重新绘制。 高大的黑种人,看起来很邪气的白种人,还有和他一样有些腼腆的黄种人。 “运动是一项能够屏蔽掉一切成见的东西,国籍也好语言也好,都会在比赛场上消失的干干净净一点不剩。追逐着那颗篮球的理由早已忘记,等到回过神来已经离不开了。即使许久没有触碰,但是手掌心在接触到篮球那表面的刹那,身体就会本能的回忆起来,跳跃、运球、传球、投篮……等到意识到的时候,这些东西早已是自身所包含的一部分了。” 早苗优走到放着篮球的篮框旁,随手拿起一个篮球,在手里颠了颠,笑了:“就像这样!” 篮球撞击赛场地板而发出的声音竟然是这样的有力和让人震撼,众人的目光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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