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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第4/4页)
太放心,去霖隐寺捐了两百万的香油钱给你求的平安珠,让你随时戴着。” 陆浆夜说着话,拉过陆昼的左手就给他戴上了。 她的手指白皙细长,皮肤是亚洲人少有的冷白色,伸手时露出一截伶仃手腕,非常瘦,血管清晰可见,腕上也有一截红线,很老旧,上头挂着个玲珑小巧的红葫芦。 陆浆夜不喜欢戴东西,就是出席酒会宴席也不会带配饰,事实上她就算穿个t恤衫沙滩裤人字拖站在那儿,也没谁敢说半句不好。 手上这根东西,是她十五岁之后才有的,在那之前,一直戴在陆广手上。 除了这根绳,她只戴过一样东西。 那是陆昼初中毕业去三星级米其林餐厅拉小提琴赚到的第一笔钱,8000块,给她和谭枕月一人买了一条施华洛世奇手链。 谭枕月非常喜欢,戴在手上拍了好些照片,发了个三百字的朋友圈,然后就收起来了。 毕竟她收藏的珠宝里,最便宜的拿出来,零头都能秒杀陆昼的小手链。 以她的身价,这个链子着实带不出门。 陆浆夜也很喜欢,打开就戴在了手上,戴着就戴着,直到好几年过去,上头的钻掉的一干二净也没取下来。最后还是陆昼又花了七十多万的压岁钱给她买了条梵蒂冈的手链,求她换她才收起来,梵蒂冈的倒也没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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