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道士那些年_第十九章 赶尸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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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赶尸人 (第3/5页)

到,再比如说,不能冲撞了生人。

    知道赶尸的人,都有这个忌讳,遇见了赶尸匠带着尸体走,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这其实是一个误传,赶尸匠行走于夜间本属无奈之举,应为行业里有忌讳,哪里会让人倒霉?只不过人们出于对鬼神的畏惧,自然就会添加一笔神秘的色彩来渲染。

    无论这些传说是怎样的,总之在那个年代,赶尸匠的活动是频繁的,战争给一切做死人生意的人都带来了财富,甚至在当时的四川重庆,还有专门的赶尸办事处。

    这一年,孙魁16岁,在11岁时立了字据跟了师父,5年后,终于可以跑第一趟生意了,这一次是去重庆,这是湖南那边的一个富贵人家的生意,要求把儿子的尸体从重庆赶回湖南。

    说起这门儿生意,孙魁想起来也觉得新鲜,因为主顾是个富贵人家,还有点儿小势力,也阻止不了得罪了军阀的儿子,在重庆要被枪毙。

    这就是混乱年代的悲哀,法律的约束力几乎很小,你有权势,有身份又如何?出了这片地儿,人家地头蛇也能压死你,除非你权势滔天还差不多。

    这个年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碰撞,普通老百姓在夹缝中生存的分外艰难。

    刑场依然是在菜市口儿,只不过刽子手,由以前的拿大刀,变成了现在的拿枪,人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毕竟枪弹无眼,这可不比当年,一刀下去,除了死囚,谁也伤不了。

    此时,还没到午时三刻,执行的刽子手或许已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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