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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不能亏待小兄弟(25上)震惊京城,独战三花 (第13/38页)
人对于公司设立在美国都有什么具体要求?」 二伯:「初步达成的意见是他个人提供核心技术与配套的外围技术。尽最大可能不给外国人机会掌控和学习,只是将加密后的源代码封装和推广,宣传,销售,建立渠道等等非核心可取代的部分让美国当地员工执行。核心代码研发一直由他自己一个人编写。以上允许美国人参与的部分,策划和实施方案由他一个人制定。」 一号有点不解的问:「软件他自己编写,其他的他自己管理和制定方案?那他只需要招人就可以了,需要我们怎么协助?」 二伯:「需要我们提供一个身份干净,干净到完全经得住美国政府机构调查的人。由这个人作为明面的公司创始人。」 一号:「资金方面的需求是什么样的?其他所有的我们能够配合的方面都详细说说。」 二伯:「资金只要那位背景干净的执行人有一点继续即可,他有一整套的能够有明确的可查的资金筹备方案,包括球彩,期货交易等,按照他说的计划,几十万美元的起步资金就完全足够。他期望国家能够提供的主要帮助就是以上,至于公司的真实管理与运营,将会由他指派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初步拟定他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但是该公司通过多公司持股的方式将实际利益分配给国家超过一半。」 一号笑着说:「十三岁的小家伙?这么厉害的除了技术还懂管理么?再说真的按照他说的意思,我们太欺负人家孩子了,占那么多便宜怎么有脸呢?想要长期的有发展的合作,就需要付出多的人多得才对。再说这个事情国家层面获取的还在其他方面,只是公司收入方面我们不会占孩子便宜的。朱行长怎么看?」 朱:「我不赞成让一个技术特别厉害的人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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