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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1/2页)
就在我们装修完不久,楼上501终于卖出去了。 那天,刘晓宇回来了。 三年不见,他看起来沧桑了一些,但也更成熟了。听说他升了职,成了大区经理,年薪涨了不少,终于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成功人士”的生活。 他来办交房手续,正好在单元门口碰到了抱着念念晒太阳的我。 那是我们离婚后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面对面。 我以为我会尴尬,或者害怕。但奇怪的是,看着西装革履的他,我心里竟然出奇的平静。 他看着我,看着我因为生活安逸而圆润了一圈的脸,又看了看我怀里那个长得像老王的孩子。 他没有愤怒,也没有嘲讽。他的眼神里,只有一种复杂的释然。 “你……胖了点。” 他掐灭了手里的烟,苦笑了一声, “看来日子过得不错。比跟着我强。” “晓宇,对不起。” 我低声说。这句道歉,迟到了三年。 刘晓宇摆了摆手,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看501的窗户,又看了看101的门: “没什么对不起的。以前我不懂,总觉得我想给你的,就是你想要的。我拼命加班,觉得那是为了家。后来我才明白,你这种性格,要的不是大房子,也不是以后的大饼。你要的是哪怕吃糠咽菜,身边也得有个人守着。” 他自嘲地摇了摇头: “这一点,我确实不如王叔。他能把命给你,但我还得留着命去搏前程。咱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他说,他还是单身。虽然有钱了,但不想找了,累了。 临走前,他从车里拿出一个乐高玩具,放在了念念的小推车上。 “给孩子的。我不恨你了,雅威。人这辈子,找到个愿意把你捧在手心里的,不容易。好好过吧。” 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我心里最后一点关于“前夫”的结,解开了。 他是个好人。只是,他属于外面的广阔天地,而我,只属于这间温暖的101室。 送走了刘晓宇,我回到了家。 老王正在厨房炖鱼,听到动静探出头来:“走了?” “嗯。” “没欺负你吧?” 老王紧张地擦了擦手。 “没有。”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这个充满烟火气的男人,“他说,让我跟你好好过。” 老王嘿嘿一笑,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转身往我嘴里塞了一块刚出锅的鱼rou: “那必须的。咱的日子,那是神仙都不换的。” 几年过去了,岁月似乎对老王格外开恩。 自从有了孩子,有了这个家,他像是枯木逢春,精气神比以前更足了。 他把白发染得黑黑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每天穿着利索的夹克,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在这个家里,他不是一个暮气沉沉的老人,而是一个浑身有使不完劲儿的丈夫和父亲。 孩子三岁了。 是个男孩,小名叫“念念”。 老王取的。他说,是为了念着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 念念长得虎头虎脑,但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他那鼻子、那眼睛,跟老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但这已经不再是秘密,而是我们家最坚固的粘合剂。 老王对这个儿子,宠到了骨子里。 他每天骑着那辆加装了儿童座椅的电动车,带着念念去公园。 念念骑在他脖子上,喊着:“爸爸!驾!” 老王就笑得合不拢嘴,扛着几十斤的孩子跑得比年轻人还快:“哎!儿子坐稳喽!爸爸起飞!” 有一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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